干货:此轮国企改革四大要点

2015-09-15 08:38:13 阅读:

国企改革放大招了。
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日前印发的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对深化国企改革作出重大部署。洋洋洒洒三十条,干货就有一万字。个中肯綮何在?“学习大国”(XXDAGUO)给大家说说此番改革的四大要点——这种解读的权威性,当然是不同于市面上的。

1

国企类别怎么分:公益的归公益,商业的归商业

目录学有句名言:“类例既分,学术自明。”这与界定国企功能的道理相通。

过去,国企界定不清,功能不明,导致发展方向模糊,也引发过舆论对国企定位的质疑。

这次的意见正本清源,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。如此明确的界定,还是首次。

按照意见,商业类国企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,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、放大国有资本功能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。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、服务社会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。

把国企的政策功能和商业功能分开了以后,对不同类型国企,实行分类改革、分类发展、分类监管、分类定责、分类考核,市场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也就会更大。总而言之,公益的归公益,商业的归商业,各得其位,名正言顺。

2

国企活力打哪来:关键是把人的关系理顺

这次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增强国企活力的重大举措,千言万语一句话,就是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、奖惩分明,建立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,企业才能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,灵活调整经营策略,能屈能伸,从容应对。

另一方面,对于企业里的人,尤其是管理层激励和约束也是必不可少的。这次意见主要提出: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,建立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,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,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,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,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……

3

国有资本如何管:“管资本”为主,注重流动和回报

经营权和所有权是企业管理者和经营者的两大权利。在这次意见中,多次提出要划清经营权和所有权的界限,要使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,国资委以“管资本”为主。

我们的经济改革,一直在试图厘清政府与国企的关系,从上世纪90年代提出政企分开,到2003年国资委成立强调政资分开,再到此次意见所说的,“管资本”为主。可以从中看出,对二者关系的辨析愈加精细、科学。

以前政资分开中的“资”,更多指的是资产。资产是具体的、固定的、流动的。资本是从中抽象出来的概念,更加注重流动性和回报率。因此,“管资本”为主的实质,就是追求效益,通过资本的流动性带来自身的保值增值。比如成立上市公司、推进资产证券化,都是国有资本布局需要考虑的,最终要看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。

另一方面,“管资本”为主,要求出资人机构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,属于企业的职责,回归到企业,属于公共管理机构的职责,要回归到公共管理机构。

4

混合所有怎么搞:不是单向的混,而是双向的混

混合所有制对于国企改革的最大意义,莫过于可以借助引进的非公资本,提高效率,激发活力,从而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,保值增值。总之,要实现“1+1>2”的效果,绝不能因混合而混合。

这次意见有个新提法,值得注意,就是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。以前更多是说鼓励国有资本引进非公资本。

新提法体现新思维,就是混合所有制改革,不是单向的混,而是双向的,你可以混我,我也可以混你,不必拘泥一端。

除此之外,关于混合所有制,这次意见并无更多新提法,但是在如此高规格的文件中,对混合所有制的要求提得如此之多、如此之细,更足以说明国家对于推进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,是非常重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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